青岛市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进展顺利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12-19

  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青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精神,从今年起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收取2007年度国有资本收益。青岛国资委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在建立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政策法规体系基础上,理顺工作程序,组织监管企业收益申报,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申报的应上缴收益情况进行审核,确认20户盈利企业应上缴国有资本收益9709万元。截止11月30日,组织收缴监管企业2007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入库金额)8983万元,占全部应上缴总额的92.52%。其中,青岛港、青岛国际机场、房产置业、青啤等企业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缴任务。特别是首家上缴企业青岛港集团,一次性足额上缴利润5578万元(占全部应上缴利润的57%)。下一步将在完成2007年度收益收缴任务基础上,组织编报国有资本支出预算。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