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企试招外部高管

文章来源:财经网  发布时间:2008-11-26
  上海组织部、国资委联合公开选拔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人才,并建立相关人才库

  上海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聘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人选,先期以四五家国有企业作为试点,并指明需要装备制造、商贸流通、建筑工程、酒店管理等行业的人士。

  11月24日,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联合发布上述相关公告。为此,两部门还委托成立了“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部监事资格认定委员会”,经该委员会审定的人选将被颁发“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专业资格认定书”,并录入人才库。目前人才库规模尚未确定。

  公告显示任职人员应在65岁以下,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10年以上宏观经济或产业政策研究,以及法律、企业经营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审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验;五年以上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高管或知名中介机构合伙人等工作经历;装备制造、商贸流通、建筑工程、酒店管理等行业内公认的专家。

  上海市政府于今年9月在新闻发布会公开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其中一条重要内容就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打造强势董事会。意见指出,上海市将“选择部分市管国有企业探索试行外部董事长制度”;“规范董事会组成结构,除总经理外,经理层成员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落实董事会权责,确保董事会在形式和内容上相一致”。

  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朱林兴表示:“纯粹的国有企业,没有其他所有制成分的,它的独立董事叫外部董事。”

  他认为,国外的独董制度是为了解决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控制的问题。现在国企的大股东是国资委,外部董事要有独立性,就不能接受政府的领导,但现在人员往往是国资委聘任。由于国资委政企还没分开,行使的还不是完全的股东职能。“此举本意是对的,为了学习国外独董制度,加强国有企业监管,但实际操作时还会有很多问题。”

  对于外界比较关注的报酬支取问题,朱林兴建议,应由企业付出,但不应该从企业直接拿取。“规范的作法是由一个独立的中介机构为企业配备外部董事,企业不跟外部董事直接发生关系,报酬也由中介机构服支付。而薪酬要与工作实效挂钩,这也是避免产生‘花瓶董事’的关键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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