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08年威海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的调控力度,规范收入分配行为,近日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严格执行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一般性竞争性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最高为22%,垄断及财政补贴企业、经营公司类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最高为15%。要求当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达不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先调到21121元平均工资水平,后按效益增长比例增长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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