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管理。紧密结合本地区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的实际,组织力量开展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专题调研,进行反复论证,广泛征求监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会同财政部门相继研究制定了《无锡市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暂行规定》、《无锡市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地方性规章,使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明确管理主体,严格操作规程。明确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为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的管理主体。市国资委负责市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国有资本收益收支计划贯彻'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由市国资委提出意见,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使用等执行情况。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方法和编制、审核、调整、决算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核定、上交等工作规程,保障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确定收缴任务,实行独立核算。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远目标出发,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准确合理地确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基数与比例,年初下达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任务,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入库。遵循'上缴专户,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国有资本收益实行专户存储,独立核算。
四是坚持绩效原则,提高运营效率。为做优做强国有企业,根据市委、市政府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方向,按照'统筹兼顾、效益优先'的原则,统筹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明确国有资本投入方向,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地方金融四大领域的投入和做强核心业务等方面的投资。逐步形成国有资本投入、收益、再投入的良性循环系统,不断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五是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支出情况的审计监督。凡涉及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的,必须经过市国资、财政、劳动、审计等四部门的联合会审,确保国有资本收益收支计划的有效执行。
六是加强考核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为提高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将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使用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与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和年薪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拖欠、截留、挪用及私分国有资本收益的,将依照规定予以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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