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因企制宜分类对待国企改革改制扫尾工作成效明显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10-31

  泰安市国企改革改制经过2003、2004两年的攻坚,改制任务已基本完成。针对剩余企业多为“三无两有”和壳企业的实际,国资委采取因企制宜、分类对待的方式,按照“成熟一个、改制一个,改彻底、不留后遗症”的原则,对企业改革改制方案逐一进行调研论证,确定了相应的扫尾工作方案。对于“三无两有”企业和空壳企业,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逐一制定改革方案,彻底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遗留的问题。对改制彻底的企业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权限,切实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探讨一套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至今年上半年,市本级142户企业中,已完成改制115户,占全部企业的81%。10月份,法院同意对5户企业破产立案,标志着国有企业改制扫尾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