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对应收款项进行认真清查与核对。经核查,应收款项涉及金额4.3亿元,涉及企业14家,其中用于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工资、保险费和政府借调用于扶持公益事业款项2.5亿元,历年企业借款、产权转让收入欠缴等款项1.8亿元,同时组织专人对欠款、借款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本年度生产经营状况、偿还借款及欠缴款能力,指导企业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帮助企业研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还款计划。与14户企业签订了还款协议,规定具体还款时限。对多年拖欠借款且不按协议还款的企业,下发律事函,限定期限还款。四是协调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为保证出借资金安全,在征得市工商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对所有占用国有资产(资金)企业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现已下发通知,所有欠款企业于10月底前必须到市国资委签订股权质押协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