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福建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根据《关于处理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改组中劳动关系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8月初下达了2008年第一批省属国有企业改制补助金。经省政府国资委推荐的厦门造船厂、省上游船舶钢结构有限公司和闽东电机集团特种电机厂等3家权属企业共获得补助资金985万元。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国有企业解决在职工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过程中遇到的经济补偿困难等问题,确保解除劳动关系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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