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力争国企今年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文章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08-09-04
  从河北省总工会获悉,为促进企业职工收入增长,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企协等5部门日前决定,联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攻坚行动”,要求对已具备开展条件、但至8月底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强化督导,于9月15日前推动这些企业工会全部向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省5部门要求,对于企业工会要约确有困难的,将由上级工会于10月1日前直接向企业方提出协商要约,上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家协会)积极介入,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于两个月内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据介绍,攻坚行动将重点解决企业工会组织不作为,不主动向或不敢向企业发出协商要约;企业经营方不能积极回应工会组织要约,不愿协商;今年上半年虽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但未达到新的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工资增长幅度偏小等问题。到今年底,要确保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国有企业达到60%、非国有企业达到40%的任务目标,力争全省国有企业今年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