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5部门要求,对于企业工会要约确有困难的,将由上级工会于10月1日前直接向企业方提出协商要约,上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家协会)积极介入,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于两个月内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据介绍,攻坚行动将重点解决企业工会组织不作为,不主动向或不敢向企业发出协商要约;企业经营方不能积极回应工会组织要约,不愿协商;今年上半年虽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但未达到新的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工资增长幅度偏小等问题。到今年底,要确保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国有企业达到60%、非国有企业达到40%的任务目标,力争全省国有企业今年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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