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国资委强化反腐倡廉意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8-26

    为贯彻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全面推进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枣庄市国资委近日在枣庄监狱举办读书会,安排布署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强化企业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辅导报告。市国资委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纪检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参加了学习教育活动。会议要求企业领导人:一要重学习,常算人生账、得失账、荣誉账;二要守规矩,严把三道门(开前门,关后门,堵旁门):三要尽责任,要尽政治责任,尽经济责任,尽社会责任;四要有作为,要在加强五个建设上要有所作为,在构建和谐企业、和谐国资上要有所作为,在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要有所作为。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