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62户国企完成改制 占应改制总数27%

文章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8-08-25
    8月21日,西藏自治区在拉萨召开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郝鹏在会上要求,国企改革要坚定信心,克服不利影响,走符合西藏实际的路子,实现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到2010年完成全区国企改革目标,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西藏自治区副主席邓小刚出席会议。

    郝鹏说,2007年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市)和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迎难而上,努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08年6月底,全区已有62户企业完成了改制,占应改制企业总数的27%,较好地完成了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在改革中结合“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行调整,对特色产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取得了一定成效。

    郝鹏说,按照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2008年度全区国有企业改制面要达到55%,2010年要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实现这一目标,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国企改革越往后改, 难度会越大。今年拉萨发生的“3·14”事件,对我们的投资发展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我们吸引区外投资者参与西藏国有企业改革带来了困难。这更需要我们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投入改革,全面推进改革步伐。二是要树立大局意识,使各项改革政策得到切实贯彻落实。企业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许多矛盾和问题往往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深层次问题的综合反映。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为国有企业改革出主意、想办法、拿对策,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西藏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是指导全区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首先要把党委、政府的战略意图落实下去,政策还不具体的,要逐步配套细化;政策还不完善的,要通过调查研究使其完善,最重要的就是要使各项政策具有可操作性,指导改革实践,切实推进西藏的国有企业改革,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郝鹏指出,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在改革中,一定要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做到改革的态度要积极,改革的步骤要稳妥,要有前瞻性、预见性,在制定改革预案时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周全,出现问题要及时应对。最关键的还是在改革中,要切实解决和处理好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查纠纷,化解矛盾,使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成为改革中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西藏处在反分裂斗争的前沿,在改革中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要从大局出发,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一方面还要稳妥开展工作,确保稳定局势和改革顺利进行。

    西藏自治区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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