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国企家底进行清查 弄虚作假者将被撤职

文章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8-08-18

  日前,海南省国资委为妥善解决省属国有企业遗留问题,整合盘活存量资产,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省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启动了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清查核查工作,整个清查摸底工作将到本月底结束。

  据了解,为确保清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海南省国资委本着对职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省委省政府负责、对国家负责的态度,下决心、动真格做好此次全面清查摸底工作。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省国资委成立了4个检查组,分别下到各企业进行督导。各企业法人、分管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均要对清查结果要出具书面声明,承诺予以负责。清查结果将在报纸、电视和网络上进行公示,一旦被举报或发现故意隐匿、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问题,一经查实,有关责任人将被就地撤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不按时上报清查核查结果的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