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台《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8-15

  为贯彻落实全省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推动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南通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南通市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考评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采取定量指标考核与定性综合评价相结合、职工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办法》注重“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经营业绩考评,在创建成效评价指标中经营业绩占计分权重的50%,重点考核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业绩观情况、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情况、改革发展和技术创新情况,突出国有资产收益率、利润、职工收入增长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

  二是突出量化考核。在组织评价指标中分创建措施考核评价指标和创建成效考核评价指标,每个指标体系均细分成若干子指标,并附详细的指标说明和量化得分,便于企业开展自查和组织评价;

  三是突出群众公认。考核评价分组织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将群众满意度测评放在突出的位置,让群众对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等方面进行评价,群众满意度得分权重占整个考核40%。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