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抓紧实施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对95户已进入国家计划但尚未实施的企业,要求在两年内实施完成。省国资委领导采取挂点方式,每人对口联系一家政策性破产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与国资委联系,推进再次申报25户政策性破产企业工作。
三是积极稳妥组织操作好省属企业下放属地管理工作。制定了《首批47户省属国有企业下放工作方案》,将第一批47户省属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下放市、县管理,通过与当地企业实施产业对接,形成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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