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五项保障促困难国企改革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7-21
  一是保障解决企业对职工的历史欠帐。对进行改制的困难国企理清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拖欠集资及利息及报酬等,在企业实施改制前全部先行解决。去年下半年以来,落实资金1600多万元,用于解决人生集团公司和长生堂医药连锁总店欠付职工的款项。

  二是保障接收安置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在岗、待岗、内退、停薪留职等全体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接收安置决定,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是保障企业做好改制发展规划。充分调研困难企业的困难问题和经营发展优势,协助企业制定切合实际的企业改制和经营发展规划。

  四是保障充分体现职工的意愿。在改制过程中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和要求,职工合理意见纳入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作为企业改制中或者改制后保障职工利益的条款,确保职工利益不因改制重组受到损害。

  五是保障择优选拔国有资产的受让方。对困难企业的改制转让,全部拿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受让方,以更好地推动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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