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宣传,在本委及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栏目公布有关文件和规定,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莆田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完善产权交易规则和运作流程。
四是将协议转让和场外交易作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督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五是支持和督促市产权交易中心主动融入全省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探索电子竞价、密封报价等交易方式,努力提高产权交易的竞价率和增值率。
六是继续完善中介机构选聘操作规程,充实中介机构备选库,并建立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退出机制,增强中介机构的自律意识。
七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和把持产权市场行为,协调推进公共资源的进场交易,使全市公共资源转让交易统一纳入市场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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