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国资委多措并举整治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7-10
  一是成立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监察、产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加强宣传,在本委及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栏目公布有关文件和规定,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莆田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完善产权交易规则和运作流程。
  
  四是将协议转让和场外交易作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督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五是支持和督促市产权交易中心主动融入全省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探索电子竞价、密封报价等交易方式,努力提高产权交易的竞价率和增值率。
  
  六是继续完善中介机构选聘操作规程,充实中介机构备选库,并建立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退出机制,增强中介机构的自律意识。
  
  七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和把持产权市场行为,协调推进公共资源的进场交易,使全市公共资源转让交易统一纳入市场监控。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