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和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市国资委把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作为重要方略,在“强化、细化、量化和硬化”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针对过去激励不够,约束不强,有奖无惩等现象,宜昌国资委大胆探索,围绕制度管人管事做文章,在外出学习取经,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参考中央和湖北省国资委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了《宜昌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考核实施意见。历经两年运作之后,去年我们又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出台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补充意见》。与此同时强化制度刚性,年年签定责任书,年年实施奖惩兑现。从而,使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增强了企业经营者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在制度约束机制的作用下推动了企业改革与发展。
二是细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法。立足建立以“考核层层实施,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本收益最大化及可持续发展要求,对宜化、安琪等8家生产经营性企业实行经营业绩考核,对夷陵国资公司、城投公司等资产经营性企业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在严格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出资人和出资企业均予以认可的基础上,分别签订责任书。继之,各出资企业通过层层向子公司、分公司分解落实业绩考核目标,从而形成了有效的压力的传递机制。
三是量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一方面科学确立年度考核目标值。按照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平均值并参考新增投入后增长因素,综合确立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技改投入总额等目标值;另一方面,细化、实化任期目标考核指标。根据企业实际,确立任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三年主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通过实实在在的数据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和水平,为兑现薪酬和实施奖惩打基础。
四是硬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兑现。在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以“年度管‘票子’中长期管‘帽子’”为主导,实施“强激励、硬约束”。一方面经营业绩与年度薪酬挂钩,企业经营者在按规定确定基薪的基础上,年底按经营目标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年薪并予以兑现。另一方面,每3年对企业经营者进行一次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其结果作为企业经营者任免的重要依据。通过硬化经营业绩考核兑现,彻底改变了经营者自定薪酬、薪酬与业绩脱节、薪酬增长过快和薪酬只能升不能降等问题,构筑了“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机制,为企业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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