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五项措施抓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6-05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产权转让工作全过程进行统一协调、调度。

  二是依托产权登记,严格监管产权变动行为。对全市175户企业的产权登记进行全面检查,实现了产权动态管理。规范产权转让行为,严格实行产权进场交易制度。

  三是严把评估关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行公开聘用评估机构、资产评估结果公示、补充报告、专家评审等四项制度,层层把关,保证评估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切实提高资产评估质量,有效维护国家权益。

  四是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坚持“两上两下”的审批程序和“两会一公示”制度,严格审核挂牌内容,合理确定产权转让底价,加大转让价款清缴力度,推进国有产权规范、有序流转。

  五是维护各方权益,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注重依法保护债权人和职工合法权益,协调理顺各方面利益关系,确保产权转让和谐、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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