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企改革还在进一步深入,一些规则还不够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还没有完全到位,在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做法。随着惩防体系建设纳入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国企管理层的行为越来越规范。这个惩防体系包含“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
据了解,在新的环境下,监管部门将做到国有资本投到哪里,资产保护机制就必须建在哪里,出资人监督就跟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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