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企高管业绩不合格将取消绩效年薪

    发布时间:2008-05-28

  今后北京国企老总们的收入将直接与各自的经营业绩挂钩。日前获悉,新修订的《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出台。根据该办法,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高管只能获得基薪,绩效年薪将被全部扣除。 

    当经过审计的企业年度经营数据出台后,北京市国资委将根据业绩计算公式算出企业高管当年的绩效得分,并据此确定企业高管的最终考核评级。评级分为A、B、C、D、E五个级别。没能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的企业高管考核结果为E,他们的绩效年薪将被全额扣除,并有可能被国资委给予告诫等处理;经营业绩达到行业优良水平的企业高管将得到A或B的考核结果,这些高管除可享受相当于1至2倍基薪的绩效年薪外,还能获得相应的中长期激励。这样算来,考核结果不同的高管,年收入最高相差可达3倍。

    此前北京国企高管的业绩考核都是按同一个标准来进行的,没有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和竞争环境的巨大差异。

    修订后的“办法”则把“一把尺子”变成了“四把尺子”,把本市全部国企分为一般竞争性企业、综合投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城市公用类企业4大类,对每一类企业的考核也各有侧重。其中,竞争类企业以经济效益为重点,城市公用类企业以社会效益为重点,综合投资类企业以重大项目投资为重点,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科研项目和实现盈利目标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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