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杭州53个项目评估后资产增值幅度较大

文章来源:杭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5-21

  去年杭州市进一步加强了对资产评估的监管,评估后净资产增值较大。全年资产评估项目共53个,其中核准项目8个,备案项目45个。涉及企业账面资产总额112.41亿元、负债总额82.71亿元、净资产29.7亿元。评估后净资产48.30亿元,净资产增值率为62.63%。

    为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杭州市国资委在资产评估中进一步加强了有关制度建设。一是加强资产评估内部审核制度。具体实施了内部三级审核制度,严格审核评估报告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二是建立审核意见交流会制度。评估报告经内部审核后,召集本次评估机构、审计机构、资产占有方和出资方召开审核意见交流会,研究解决评估报告中的疑点、难点问题。三是规范评估方法。对涉及企业价值的评估项目原则上要求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从而有效避免了优质企业的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的漏评。四是规范中介机构选聘。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资产评估不得聘请同一家中介机构,促进了评估、审计机构在资产清查等事项上互相监督,有效防止了资产漏评和评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舞弊现象。五是完善评估项目委托方制度,有效避免了评估机构碍于委托方情面而低评的现象,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