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国资委推出县级国资监管新模式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5-08
  在县级国有企业相对减少的情况下,国资监管部门如何履职尽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湖北省秭归县国资局将经营和非经营性资产“合二为一”,细化“大政策”,实化“小规章”,探索出了县级国资监管的新模式。

  创新国资监管模式  助推国有经济发展

  ——湖北省秭归县国资局走出县级国资监管新路子

  伴随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秭归县国资局,大胆探索县级国资监管新路子,留下了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国资监管、科学营运国有资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闪光足迹:

  ——强化国资监管,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近3年累计实现国有资本收益2000多万元;

  ——科学营运国有资本,实施国有资本金投入近1.5亿元,新增国有资产总值1000多万元;组织资源性资产开发和利用,创综合效益近1亿元;

  ——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国有所有者权益从13576  万元增加到16618万元,保值增值率达到122%。

  ——规范实施产权交易,先后实施产权交易300多宗,交易额达到6000多万元,实现增值500多万元。

  秭归县国资局局长王功斌说:秭归县国资监管模式得以实施,靠的是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靠的是财政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的通力合作,靠的是监管企业和监管部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强化出资人职责  监管“空白地带”

  秭归县拥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185个,总资产1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8.9亿元,县属国有企业13家,总资产3.66亿元。如何监管这些国有资产,2004年12月诞生的秭归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深感肩上担子沉甸甸的。新的机构、新的人员,面对的是国资监管中的系列新问题。由于县域经济已经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新格局,虽然经营性国有资产少了,但长期以来在行政事业单位形成的国有资产仍然不少,大多由部门和使用单位管理,或实施对外租赁经营,产权不明晰,国有资产变成了部门资产,成了单位和部门的“小家当”、“自留地”,国有资产贬值和流失的问题常有发生。虽然过去部门和行业履行了管理职能,但并非以出资人身份履行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的问题。由于权责利不统一,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存在“管投入的多,管收益的少;管审批把关的多,管监督落实的少;管使用的多,管保值增值的少”等“三多三少”现象。由于国有资产分布在各个部门、各个行业,虽然对其管理使用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监管难度较大,特别是有的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者,视使用权为所有权,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虚报、瞒报国有资产,使监管难以到位。
                  
  如何监管这些空白地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秭归县国资局把县政府赋予的9大职责作为“尚方宝剑”,把依法履行对县乡(镇)行政、事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职责作为重点,把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作为规范实施监管的保障,把考核奖励企业负责人作为有效手段,除配合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监管外,对秭归县投资公司、自来水公司等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3家企业,实施“五大监督”,即严格清产核资、监督资产损益,严格产权管理、监督产权交易,严格国资收益征收、监督所有者权益到位,严格经营管理者选聘、监督择优选拔,严格经营业绩考核、监督奖惩兑现,从而使出资人职能得到充分体现。

  细化“大政策”  实化“小规章”

  面对县级国资监管机构无统一规范模式,监管范围、职责千差万别的态势,秭归县国资局用的是走出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的办法。单位组建不久,即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起草并由县政府颁布《秭归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细则》,从而细化“大政策”,实化“小规章”,不断创新县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

  一方面,全方位监管国有资产。针对改革带来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大幅减少,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逐年增加,且管理有所疏漏的实际,争取县政府授权,全方位监管国有资产。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的监管,重点抓好产权登记和管理,并与财政部门做好协调和配合,防止多头管理相互撞车,力求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不留监管空白,不漏监管死角。对授权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夯实管理基础,突出管理重点,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实施必要奖惩,确保保值增值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实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秭归县国资局从组建伊始,即针对国资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入手,在细化职能职责,力避“多头管理,又多头不负责任”的基础上,立足依法监管,透明操作,制定和完善了产权管理、资产处置核销、重大事项报告等20多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50万元以上的招投标、10万元以上的资产抵押、对外承租或出租价值达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10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和经理层人事变动等,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或审批制度。让企业经济活动行为置于制度监督管理之下,既维护了所有者权益,又杜绝和减少了违规违纪现象的产生。

  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3万5”、“3万6” …… “4万4”。“咚”!随着拍卖师手起锤落,秭归县广电局小车拍卖高出评估价9000元被一私营业主购买。这是2007年7月在秭归县国资局监督之下,公开拍卖国有资产的案例之一。正是这严格规范的产权交易程序,赢得了市场,赢得了人们的依赖。

  资产转让,产权交易,是国有资产监管中涉及面较广,且人们对此十分敏感的话题。为使这一热点问题得到社会各界关注和认可,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秭归县国资局把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作为强化国资监管的重要内容,立足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市场依法交易,执法严格监督”的阳光管理体系,强化产权交易办事处职能,细化实化产权交易操作规范,在产(股)权转让、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资产拍卖等重要环节中突出“四抓”。

  一抓相关法规的贯彻和落实,确保工作依法合规。为使产权管理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秭归县国资局在宣传贯彻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宜昌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意见》的同时,结合出资监管企业实际,以县政府名义颁布了《秭归县产权交易实施细则》、联合县纪委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产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细化了操作办法和措施。明确规定对出资企业资产评估以招标方式选择确定评估机构;产权交易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由产权交易办事处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程序,私下违规实施产权交易的其产权不予认可,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抓周到细致服务,方便于工作产权交易实施。为让人们服从规范的产权交易,自觉参与市场竞争,产权交易办事处,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和改进方式方法,通过强化配套服务,有效培育了产权交易市场。针对产权交易中的需求,秭归县国资局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组织,并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增设服务窗口,为产权交易提供产权咨询、中介评估、法律事务、产权拍卖、产权公证等“一站式”服务。

  三抓督导检查和查处,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秭归县国资局把规范产权交易程序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督导检查。一方面,明确专人专管,亲临现场进行督导,发现违规操作及时检举,并予以纠正;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土管局、县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配合,全方位实施监控,杜绝私下交易,暗箱操作。2006年10月,国资局根据核查掌握的情况,联合县纪委严肃查处了县科技馆等单位擅自处置门面的违纪行为,追缴差价款60多万元全额上缴国库,并对单位及负责人通报批评。

  四抓交易程序,力求增值最大化。对拟实施产权转让交易的项目,公开披露信息,公开实施招标,让参与者公平竞争。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予以监督,依法合规履行产权交易程序,在公平竞争中力求资产价值最大化。去年11月,秭归办事处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举行了一次产权交易专场拍卖会,现场转让房地产、车辆,在评估价95万元基础上,成交价达138万元,增值43万元。据统计,自秭归县国资局成立以来,先后督导实施产权交易300多宗,交易额达到6000多万元,实现增值500多万元。

  加大投入力度  培植发展后劲

  “培育发展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科学搭建投融资平台是重中之重”。秭归县国资局副局长刘文岗如是说。是的,近年来,秭归县国资局力求做大做强出资监管企业,千方百计为企业搭建投融资平台。在县政府的支持下,以秭归县投资公司为资本平台,实施对外投融资。近两年该公司先后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5000万元、企业改制重组借贷400万元,向宜昌市商业银行融入短期流动资金2000万元。通过融资,成功完成秭归县二水厂建设和110KV建东输变电增容,解决了秭归县干法水泥建设项目等一批企业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与此同时,抢抓三峡旅游良机,投入资金1500万元,开发凤凰山景区,成为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之一。据统计,近两年来,以投资公司为投融资平台,科学营运国有资本,不但促进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快速发展,而且该公司效益稳步提升。2006年至2007年,只有6名公司员工的投资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16万元,实现利润102万元,完成项目收入1940万元,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353万元。注册资本已从1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

  面对如此业绩,秭归县国资局局长王功斌信心百倍。他说:县级国有资产监管我们已做出了些有益尝试,相信有国家政策引导,有地方政府支持,我们的路子会越走越宽。

  我们相信这是一条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希望之路,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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