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文章来源:深圳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4-28
  深圳国资委针对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及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这一实际,从2006年开始对市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进行改革。以理顺企业劳资关系为切入点,建立了员工能进能出的劳动用工机制;以竞争上岗、绩效管理为重点,建立了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以绩效考核为手段,建立了薪酬能高能低的收入分配制度。 通过三项制度改革,构建了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经营机制逐步与市场接轨,进一步提升了市属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4月11-12日,国务院国资委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国资委领导在深圳召开现场座谈会,探讨学习市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经验。深圳国资委在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多层次调研,缜密制订改革政策。在学习借鉴中央和地方企业改革经验基础上,通过与市劳动、人事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意见》,为三项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按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为摸清问题,积累经验,确定了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改革步骤,逐年重点推进,逐步深化,并选取地铁、大铲湾、创新投和深超科技等四家企业进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市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

  (三)通过政策宣讲、主流媒体报道、培训座谈、阶段检查、协调指导、改革成果验收以及下发工作简报、到企业访谈等多种形式,多种手段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四)深圳国资委聘请了人力资源咨询机构研究改革政策,指导企业制定改革方案。各直管企业也分别聘请了佐佑、德勤、麦肯锡、翰威特、韬睿、金方策等多家国际国内知名人力资源顾问,帮助制定三项制度改革方案,确保了三项制度改革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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