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创新国企党建工作 重塑省国资委组工干部新形象

文章来源:四川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4-24
  在四川省国资委机关解放思想大讨论中,党建工作处支部提出党建工作新举措,重塑省国资委组工干部新形象。

  党建工作处支部讨论认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联系实际,创新工作举措。一是深化“党组织凝聚力工程”。通过深化这一“工程”,提升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国企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国企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深化“党员先锋工程”。着力整合党的工作资源,拓宽党的工作领域,延伸党的工作链条,在工程建设、服务窗口、科研勘测、工业生产等不同类型企业深入开展主题鲜明、针对性强的党内主题实践活动。三是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结合起来,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党员对党内重要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活力。四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承诺、述职、评价、追究”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制定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考评办法。建立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建立国有企业党建研究平台,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研究。

  讨论中,大家一致表示,要按照“三有”要求,强化“六种意识”,每一位党员要在工作中努力树立“五种形象”,争做“五个模范”:一是树立政治坚定、本领过硬的形象,做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的模范;二是树立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形象,做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三是树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形象,做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的模范;四是树立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形象,做坚持真理、真抓实干的模范;五是树立团结和谐、艰苦奋斗的形象,做顾全大局、乐于奉献的模范。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