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资委与27户省管企业签订任期业绩考核责任书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4-18
  4月1日,山东省国资委举行业绩考核责任书签订仪式,与27户省管企业签订了2008年度及2008-2010年任期业绩考核责任书,在省管企业中全面推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包括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和年度主要工作考核指标,其中,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总资产报酬率4项基本指标和3项分类指标,年度主要工作考核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10项主要工作。任期考核指标包括三年国有资本积累率、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良资产比率等3项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和任期主要工作考核指标。

  27户考核企业,2008年度考核目标值确定情况为:净利润 62.16亿元,较上年增长1.55 %,较三年平均值增长26.97%;净资产收益率平均 5.98%;保值增值率平均106.05%;总资产报酬率4.60%。

  2008-2010三年任期考核目标值为:三年国有资本积累率19.26%;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17.89%。完成上述考核目标,到2010年,27户考核企业国有资产将达到10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将达到5000亿元。

  依据新的考核办法,考核目标的申报实行“三不”原则,即报低了不行、报高了不吃亏、留有余地大对企业不利。对企业申报值较低的,省国资委要调整考核目标;对于企业申报值较高,达到全国同行业平均值或企业最高水平的,按照分档计分的方法,企业也能得到较高的分数;对于企业申报值较企业实际经营目标留有较大余地、偏离较大的,要扣减考核得分。从确定情况看,新办法充分发挥了考核导向作用,多数考核企业申报的考核目标符合考核办法的规定。27户考核企业中,申报净利润主动达到要求的有22户,占全部省管企业的82%,其中,有半数企业自树目标,自加压力,净利润高于上年完成值,最高的增长了18%。涉及的144个相对指标中,有80个指标达到或超过行业平均值,其中,达到行业平均值的有49个,达到行业良好值的有31个;处于行业平均值以下,达到三年平均值的有38个;符合要求的相对指标占全部相对指标的82%,比往年有了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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