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国资委纪检组坚持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

文章来源:辽宁朝阳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4-15
     辽宁朝阳国资委成立以来,市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在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中,认真贯彻辽宁朝阳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大政方针,依靠《党章》和法律法规,维护党纪政纪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遏制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自2004年5月辽宁朝阳国资委成立到2007年末,共受理信访举报82件,其中初核25件,立案9件,党政纪处理5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

    一、解放思想,认识到位

  为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初期首先走出全市国有企业大范围改制,查办案件与改制氛围“不合拍”,会影响改制进程,企业领导人和企业改制组不欢迎的误区;中期破除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快速推进,企业数量和党员、监察对象锐减,信访举报不多,无案可查的误区;后期破除改制进入收尾阶段,国有资产所剩无几,查处与否没有多大意义的误区。牢固树立处理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 推进改制是大局,事情再小,也要当作大事来办;时间再久,也要弄清原尾;钱数再少,也要维护群众利益。

  2005年5月23日, X厂劳服公司部分退休职工反映,从1998年以后,在他们办理退休过程中,公司经理向他们收费问题,并提供了34人的21份材料,经查属实,纪检组责成该公司将全部收费12000余元全部退还给职工,维护了职工的权益。2006年在处理辽宁朝阳凌钢公司一名退休党员的申诉过程中,多数同志认为,该人对19年前的一次通报批评不满,屡次申诉,纯属“吃饱了撑的”,办不办无所谓。经过统一思想,纪检组认为,维护《党章》的尊严,维护党员的权益,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因此,纪检组与凌钢纪委几次协调,组织专人,深入乡下和外省市调查了解当事人,还原历史场景,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使上访人心服口服。2007年在处理辽宁朝阳凌钢公司退休职工养老金问题、原辽轮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工伤补助问题的举报中,责成专人调查了解,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二、建立制度,寻找线索

  国有企业进入改制阶段,大量职工与工厂解除劳动关系,信访举报大幅度下降,为收集办案线索,提高办案效率,2006年辽宁朝阳国资委纪检组制定了信访举报奖励措施,凡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收缴违纪款物金额或受党政纪处分档次,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实行一案一奖,一次性发给奖金。同时开通网上举报信箱。措施制定后,各企业把奖励内容传达到全体职工,促进了信访举报工作的开展。

  2006年辽宁朝阳市冶金物资总公司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名职工,举报公司留守人员骗取国家补偿金,经调查属实,3名当事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2007年辽宁朝阳凌钢公司在厂区设立了8个举报箱,受理群众举报72件,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28人次,发放举报奖1.09万元,调动了职工举报积极性,查处了一批损害企业利益的案件。

    三、协同作战,惩治犯罪

  派驻机构办案无经费,出行无车辆,工作无专人,技术手段少,是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辽宁朝阳国资委纪检组积极创造条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争取上级和驻在部门党组织,以及有关执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在查处辽宁朝阳市能源公司、辽宁朝阳冶金煤炭物资总公司、辽宁朝阳冶金物资公司等企业发生的案件中,与辽宁朝阳双塔区检察院的干警一道,深入北京、大连、锦州、建昌等地调查取证,圆满完成了办案任务。

  2005年以来,辽宁朝阳国资委纪检组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X单位在全市机构改革主管局撤销之前,资产出租价格过低,时间过长,有的达十年之久,存在着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扰乱机关办公问题,并将此问题通过《人民日报》和国际互联网广泛传播,对辽宁朝阳朝阳国有资产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副面影响,辽宁朝阳国资委纪检组提请主管部门将该单位提前进入改制进程,纪检组长直接出面,采取各种办法,做了大量工作,中止原租赁合同,将该单位资产对外公开招租,据测算,仅该单位部分房产出租,年增加租赁收入就接近8万元。纪检组多次与金融部门联系,化解债务 60多万元。并根据该单位审计报告揭露的情况和群众举报,与检察机关到北京调查取证,在北京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的帮助下,查清了该单位法人的犯罪事实,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捍卫法规,维护正义

  辽宁朝阳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按照2003年5月27日国务院第378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国有企业改制阶段,处置国有资产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2003年12月31日颁行的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才能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并保值增值,至为关键的一环是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必须按照规定进场、公开、透明交易。

  2005年6月,一外地群众举报X市X厂在改制资产破产出售过程中,不进厂、不公开、出高价买不到手,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辽宁朝阳纪检组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找到了该市的主管副市长、经贸委主任、资产经营中心主任了解情况,查阅了24份该市改制文件和其它资料。最后认定,该企业改制符合该市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但是按照国资委3号令的要求,没有进场交易、公开出售情况属实,全市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从大局出发,责成该市自查自纠,妥善做好举报人的工作。2006年4月,国资委纪检组派出2名同志到辽宁北票市经贸委所属资产经营中心,处理了价值9万元的锅炉房转让违规交易问题,促使其公开进场。2007年初,沈阳一家公司负责人实名举报:某县政府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将一家国有工厂设备在不评估、不进厂交易的情况下,以行政强制手段转给他人,造成国有资产大规模严重流失。派驻纪检组依靠市纪委的支持,顶着压力,调查了解情况,拿出处理意见。该县职能部门拿出县委常委会纪要、县长办公会纪要,拒不纠正,造成举报人多次到辽宁朝阳国资委、市纪委、省政府、国务院国资委、中纪委监察部上访举报。经过细致工作,该县政府主动将评估价值556万多元的、664台套机器设备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维护了政策法规的尊严、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五、围绕大局,推进改制

  辽宁朝阳国资委成立之初,国有企业改制作为市政府一段时间来的工作重点,必然成为国资委的工作重心,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制是国资委的使命。一个企业能否顺利结束改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合与否。2005年2月份,为落实对X公司法人贪污公款的处分问题,派驻纪检组多次与产改办、该企业改制组组长联系,鉴于该企业改制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该人对企业转制工作又积极配合,辽宁朝阳派驻纪检组主动向辽宁朝阳市纪委汇报情况,争取市纪委的支持,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派驻纪检组对该人提出明确要求,不能因为受了处分而撒手不管,必须积极推动企业改制,最后该人按照要求,积极主动的配合改制组完成了企业改制任务。

  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心态很不平和,时刻关注着改制组的行为,尤其是费用支出,甚至会因此生事,影响改制进程。2005年5月30日,已破产终结的X厂原领导人反映,在该厂破产过程中清算组组长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挥霍浪费问题,鉴于该厂已经破产终结,人员解散,档案上交,派驻纪检组通过改制组逐个了解经费支出情况,并先后两次到市档案馆查阅了12 本记帐凭证,近4000张核销票据,虽不能确定该人贪污问题,但招待费确实过高,辽宁朝阳派驻纪检组向市领导做出情况反映,辽宁朝阳市领导在全市大会上明确指出改制指导组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禁止奢侈浪费,产生了积极影响。

    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

  建立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的根本保证。辽宁朝阳国资委纪检组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全体专兼职纪检组成员,认真学习,深入基层,树立良好形象。学习邱彦文、林均栋同志的先进事迹,用优秀典型鞭策鼓舞自己,增强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的责任感。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活动。在各项工作和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经过多方协调,纪检组长参加了中纪委全国信访举报培训班,监察室主任和建设投资公司一名领导参加了中纪委杭州培训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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