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署落实国企领导人员“七个不准”专项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08-04-02

  上海市纪委近日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并专门下发通知,就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提出的“七个不准”要求作出部署,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专项工作,引导、督促、检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贯彻落实“七个不准”。专项工作分为学习宣传、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三个阶段。

    该市纪委要求,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加大对专项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为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要求,各区县和各主管监管部门要在全面动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责任主体、查纠重点和方法措施。认真分析近年来审计、稽查、巡视、信访和案件查处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逐条对照、逐点检查、逐一明示,凡存在违反“七个不准”要求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各区县和各主管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国有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严重违反“七个不准”要求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市纪委将对各区县、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集中开展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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