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建立科学的用人制度。按照总量控制、适应发展和公开竞聘的要求,强化人员编制核定,对市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行定岗定员管理,同时严格控制投资管理型全资子公司人员数量;对生产经营型公司管理人员数量,占职工总数比例控制在4%—5%以内。《通知》明确,对国有独资企业人员进出实行审核和备案制度。在薪酬管理上,出资企业领导人员按照《南通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考核试行办法》、《南通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考核试行办法》实行年薪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行定岗定员与工资总额挂钩,每年按照核定人数由市国资委核定工资总额;各出资企业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领导人员年薪、管理办法报国资委备案,年度薪酬结算方案报国资委复核后再兑现。
《通知》的出台,将对该市各出资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的用人制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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