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文明交通我有责、文明单位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部署会结束后,青岛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听取了与会人员汇报,对国资委系统积极参加“文明交通我有责、文明单位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认真组织。按照青岛市的统一部署,结合青岛国资委系统工作实际,青岛国资委党委下发通知要求青岛国资委系统各有关单位提出具体贯彻措施。
二是要积极配合。要求青岛国资委系统各文明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所在区市文明办和交警部门工作,做到“工作落实,在岗尽责”。
三是要起到带头作用。青岛国资委机关作为“省级文明机关”要积极带头参加“文明交通我有责、文明单位在行动”活动,在青岛国资委系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是要抓好落实。要求青岛国资委系统各有关单位在活动中要积极做好人员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以优良的素质展现企业的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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