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董监事会建设

文章来源:杭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2-29
     去年,杭州市国资委以6家授权经营企业(集团)为试点,积极推进市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明确试点方案。通过深入调查,摸清了6家授权经营企业(集团)董事会、监事会的现状。针对企业董(监)事成员缺员严重问题,杭州市国资委到南京等地进行了调研,并与省国资委有关处室进行了探讨研究,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试点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在6家授权经营企业(集团)进行健全董(监)事会试点,完善组织架构,调整部分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职数,按《公司法》要求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外派监事制度,现在除监事会主席外已基本配齐董监事会成员。

    二是认真组织考察,充实调整董(监)事成员。对3家企业通过调整公司章程核减了董事、监事职数,对企业原有监事因工作身份不适宜担任予以调整。对企业党委推荐的董事人选,杭州市国资委进行了组织考察。结合杭州市国资监管实际,将派驻企业的财务总监任命为专职监事,并从社会上聘请3名具有专业知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兼任兼职监事。对兼职的公务员、已退休、离职和不符合规定的董事、监事进行清理,据统计,共免去董事7名、监事13名。按规定程序企业工会选举产生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为使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在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监事会主席未到位期间,明确了监事会临时召集人。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运作。为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管理和运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杭州市市属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和完善杭州市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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