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政策。自1994年国家实施优化资本结构试点以来,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就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平稳有序地退出市场。随着2007年12月7日国家批准的最后一批政策性破产项目的下达,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国家审批工作圆满结束,历时14年的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申报立项审批工作已成为历史。这14年间,国家共批准哈市国有困难企业政策性破产立项59户,其中2006年和2007年国家新批准哈市政策性破产立项29户,占全省立项总数的26%,居全省各地首位,相当于哈市以前年度批准立项数的总和。目前,哈市已完成破产终结30户,安置职工5.8万人,核销呆坏账准备金41.5亿元。
国家要求在近两年内全部完成已批准立项企业的破产实施工作,因此,在2009年年底前哈尔滨市将全部完成新批立项的29户国有企业的破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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