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属已改制企业应付款专项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1-29
  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市国资委迅速下发了《关于开展对市属已改制企事业单位应付款项支付情况专项清理检查的通知》,并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和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了专项清理工作小组,开展对市属已改制企业应付款项支付情况的检查,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有序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小组拟定了检查的方法、内容、步骤等,并明确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资金收缴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9月中旬,清理工作顺利转入资金收缴阶段,截止2007年底,已将改制企业应付未付的5000余万元收缴国库。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