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国企今年将开始上缴“红利”。
收什么?包括5大范围
按照《意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经营预算来源问题,《意见》作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5项收取范围(见示意图)。
据了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国企“红利”
啥时收?今年起开始实施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8年开始实施,2008年收取实施范围内企业2007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
2007年在省属企业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收取省属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
省国资委相关人士认为,这项制度的建立,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同时指出,“通过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还可以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分配制度,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推动国企的改革和发展。”
据了解,省内各市的实施时间、范围、步骤,由各市政府确定。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制订有关配套制度和办法。
花在哪?必要时用于社保
我省出台的《意见》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范围包括三大方面,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保支出。
支出由企业在经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提出申请,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直接拨付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管理预算资金,并依法接受监督。
省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意见》出台之后,有关部门会制定具体收缴比例等细节,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国企,红利上缴情况可能各不相同。记者 刘艳玲 杨海峰 采写
专家声音
有利于国资整体战略布局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业经济研究室朱军:
《意见》的出台,最根本的一点是让国家作为国企的出资人,享受到收益。今后国家可以通过预算安排,有一个对整体国有资本的运营,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个提高和跨越。
实际上,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也要上缴红利,只不过红利上缴的对象不同,国企需要上缴出资人,其他企业除了正常纳税之外,也要向股东交股息。国有资本通过预算以后,政府可以有计划、步骤地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及时的战略调整,有利于国有资本的整体战略布局。
制度的建立,也为政府对国有资本进行战略调整提供了一种手段和途径。整体来看,这个制度的建立还是积极的。
企业声音
收缴的同时应有政策支持
作为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者,国企对此项制度反应如何?采访中各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省属某大型国企会计处负责人:听说这个政策了,目前企业还不清楚具体的红利上缴比例等细节,所以还没有做出什么准备。现在一些国有企业,还是属于国家的支柱产业,国家也是企业最大的出资人。如果制度开始执行,还是会遵照规定执行的。
沈阳某工业类国企相关负责人:希望国家能在收缴红利的同时,给我们一些政策上的扶持,例如政府在招商引资时,能够优先关照一下本地企业。
沈阳某医药行业大型国企相关负责人:还没有听说这个政策,没接到文件,所以不太好说什么。
1.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按规定上缴的利润
2.国有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中,国有股份应分享的股息和股利
3.转让国有企业产权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所得收入
4.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实施清算所得收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清算,由国有股东应分享的清算收入(都扣除清算费用)
5.其他按规定属于国有资本收益和资产处置收益
1.资本性支出 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等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2.费用性支出 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
3.其他支出 具体支出范围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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