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文章来源:宁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1-08
    为进一步推进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监管企业及其重要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年终及“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近年来,在自治区安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各企业普遍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了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等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青铜峡铝业集团公司、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等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重大危险源监控逐步明确。2007年14户监管企业共查出安全生产隐患3729条,整改治理3589条,整改率达到96.26%;确认危险源27个,并分别制订了预案,在人力物力上都得到了落实。

    从总体上看,目前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明显改进,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企业过分强调生产经营,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二是部分困难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历史欠账较大,个别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三是个别企业对新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不及时,安全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四是青铜峡小坝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占压青铜峡铝业集团公司天然气管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亟待有关方面协调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督查组要求各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年终及“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确保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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