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资委督促监管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8-01-03
    近日,南京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市属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监管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时间、范围、方法和步骤等进行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做好执行新准则的各项基础工作和有关衔接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过渡;二是认真组织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对所属子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督促与指导,全面贯彻新会计准则的各项规定,确保顺利执行新会计准则;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子企业的财务监管,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控制度,促进提升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四是所出资的上市公司自今年1月1日执行新会计准则,财务基础工作较好、管理规范且有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于2008年1月1日执行新会计准则,其他企业于2009年1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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