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国资委机关开展“互助式”业务培训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2-24
  12月7日下午,扬州市国资委举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政策讲座。这次讲座拉开了国资委机关开展“互助式”业务培训的序幕。按照工作计划,由各处室选派“老师”,结合国资委和各处室业务工作自拟课题进行授课,委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听讲。第一轮“互助式”业务培训的课题主要有: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政策详解、国有企业资本收益及经营预算管理、国资监管与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若干问题的思考、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有关问题、公务员处分条例解读等。本月这些课题将陆续进行讲解。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相关政策讲座结束后,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倪冬等领导进行了现场点评,认为第一次讲座紧扣主题,能够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既有理论思考,又有工作结合,新鲜生动,充分展示了国资委机关年轻干部的素质与风采。讲座效果超出预期,大家都很有收获。同时,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不足,理论框架取舍还不够严谨,语言逻辑还不够严密,希望后续开讲的同志要注意改进。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黄道龙进行了总结讲话。他说,开展“互助式”业务培训意义重大。一是履行职责、服务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互助式”业务培训,拓宽了大家的业务知识面,加强了处室间的工作交流,增强了国资委机关的整体效能。只有一专多能,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发展。二是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的现实要求。委机关人手少、任务重、头绪多,只有人人锻炼成长为多面手,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化解各种复杂矛盾,才能不辱使命、服务发展,让基层满意、群众满意、领导满意。三是培养锻炼自己的有效载体。通过这种形式,使自己先想一步,先学一步,使全委上下形成人人“参学、参训、参与、参教”的良好风气,进而在委机关营造“人人当老师,个个做学生”的学习型机关的浓厚氛围。通过相互取长补短,使自己的知识面、专业素质和表达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黄道龙主任要求,“互助式”业务培训将成为市国资委长期坚持的一种学习模式。第一轮业务培训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对授课的“老师”要进行评比,优秀的“老师”要给予奖励。相关处室要做好第二轮“互助式”业务培训准备工作,给其他同志以当“老师”的机会,不断提高国资委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