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国资委积极推进市管企业公司制改革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2-10
  一是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实调整了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了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在市管企业全部建立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切实加强公司章程管理。对部分市管企业公司章程予以制定或修改,明确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各个方面的权利和责任,规范了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

  三是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运作。通过培训经理人、派出国有产权代表等多种形式,落实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权责,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共举办职业经理人报告会1次,参加人员达300多人次;组织高级职业经理培训班2期,培训经理人6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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