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重大资产评估项目核增国有资产1.9亿元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1-30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精神,淮安市国资委努力创新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建立了资产评估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为了做好评审工作,市国资委从省和南京市以及本地聘请了一批资产评估行业的专家建立了专家库。去年以来,淮安国资委先后组织实施了淮钢集团有限公司、新奥燃气、安邦电化国有股权转让及宏泰贸易总公司、奔航齿轮有限公司、奔航工贸有限公司改制、东方清棉、清江印染、金凤集团破产和清拖集团有限公司、福斯特纺织公司资产处置等20个资产评估项目的专家评审活动,涉及总资产80.2亿元。通过专家评审,发现评估报告中评估减值、结果不明确、评估的依据理由不充分、评估说明不详细等问题,共核实增加了国有资产1.9亿元。专家评审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机构的评估行为,提高了资产评估的质量,为下一步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以及确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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