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国资委对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1-27
  烟台国资委对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凡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经济事项同时涉及市和市以下多个国有产权主体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有股最大股东依照产权关系,逐级审核并报市国资委核准。以产权变动为目的的审计,原则上不允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持续经营为前提的评估,原则上要求以收益现值法为主,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按《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要体现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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