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深圳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

    发布时间:2007-11-27

  11月12日上午,深圳市国资委、市普法办在五洲宾馆联合举办了《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讲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劳动合同法》立法小组成员邱小平就《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原则、主要特点及贯彻实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市政协副主席、普法办主任钟晓渝也就如何有效地贯彻实施这一意义深远的重要法律做了讲话,市劳动保障局相关领导、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共400余人参加了讲座。

  受国资委主任郭立民同志的委托,市国资委伍斌副主任对市属国有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适应《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新变化与新挑战。

  二是要认真研究,加强指导。要认真分析研究《劳动合同法》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影响,加快清理和修订与《劳动合同法》相矛盾的文件与规定,并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与三项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是要夯实基础,努力提高劳动管理水平。要抓紧做好过渡期内的自我检查和完善工作,加快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劳动用工的基础管理,探索并归纳好的做法与经验,为《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做好铺垫、打好基础。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