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做好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积极推进拟上市企业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以市场监管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
二是全面完成全省不良金融资产分包处置工作任务,减轻债务企业负担,促进债务企业改革重组。
三是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规范评估程序,提高评估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进一步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操作规定,加强产权交易行业的监管。加大对企业为突出主业储备资源而收购股权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降低收购成本,抢占资源,积蓄发展后劲。
五是进一步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加强产权登记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监控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的分布情况,规范企业产权关系。
六是研究制订省属企业及其重要子公司国有股权的持有比例。根据安徽省结构调整的总体安排和省属企业“十一五”规划,研究制订省支柱产业和关键行业国有企业的持股比例,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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