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资委着力构建国资监管新机制

文章来源:安徽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1-19
  近日,安徽省国资委提出做好国资监管工作要着力建立健全三个机制:

  一是要建立有效的责任传递机制,充分发挥国资监管导向作用。要通过科学规范的业绩考核,把出资人的意图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落实到人,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国资监管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引导企业负责人树立正确业绩观,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强省战略,努力促进省属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要建立联动机制,配套衔接,形成监管合力。要最大限度发挥好国资监管合力,就必须统筹处理好包括业绩考核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统计评价制度、薪酬分配制度、战略规划和企业负责人任免制度等各项国资监管制度的衔接,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形成监管合力,促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稳步推进;

  三是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积极探索推动企业加强风险管理,促进企业防止各类重大风险问题的发生。实行企业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省属企业负责人在经营管理、投资决策等过程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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