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国资监管基础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计划出台《国资监管办法》、《经营业绩考核奖惩办法》等制度。发挥国有资产审计、评估项目招投标专家库作用,实行招投标管理,确保资产审计、评估的客观公正。二是在理顺国资监管体制上实现新进展。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加大协调力度,履行好出资人职责。三是壮大国有控股企业规模。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加大对发展前景好、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国有资本含量,提高资本回报率。四是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清产审核力度,尽快核实国有资产家底;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抓好资产的清产审核和分类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