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有序推进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10-17
  根据扬州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与安排,在各资产(集团)公司和中介机构的支持配合下,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正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

  清产核资工作是国资监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自今年七月份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后,据统计,参加这次清产核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66家,审计现场已结束为44家,占67%;现场未结束12家,占18%;刚进场4家,占6%;未进场6家,占9%。

  总的看来,各单位尽管资产规模和资产质态不尽相同,难易程度和进展情况存在差异,但都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要求,各项取证和询证工作正在抓紧落实之中,为下一步的核销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资产经营公司清产核资的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国庆前夕,市国资委召开了由各资产经营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市国资委副主任徐佩宏同志到会听取了各资产公司和中介机构关于清产核资的总体进展以及审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的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座谈和研究。徐主任要求,一要做到思想再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清产核资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既是要我清、更是我要清;要全面理解清产核资的六项内容,防止厚此薄彼,防止工作简单化;要深刻认识到财务管理也是生产力,竞争力。二要做到政策再吃透。要严格按照清产核资损失认定的相关政策要求,本着实事求是,依据充分的原则,做到层层把关,帐销案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要做到工作再抓紧。各资产公司要严格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做到先易后难,不等不靠,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确保进展有序,效果明显。四要做到领导再加强。各资产经营公司要根据上报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中领导小组的分工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财务负责人直接抓,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沟通、指导、协调和服务,确保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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