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资委建立公司治理结构试点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9-27

  山东省国资委或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试点企业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试点企业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向省国资委报告年度工作;为多元股东公司的,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年度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应主要体现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内容包括董事会制度建设及运转情况,公司发展情况,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公司改革与内部管理情况,公司经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及履行职责的情况,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董事会决定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以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情况,省国资委或股东会要求董事会落实事项以及监事会要求整改事项的完成情况,公司本年度预算方案中的主要指标和董事会主要工作设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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