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国资委强化督导推进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
济宁国资委7月6日召开清产核资工作调度会,对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调度和交流。要求中介机构在进一步了解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一是主动搞好协调配合,争取企业的理解支持,做好账物核对、资产盘查、调查取证、产能分析,牵头做好清产核资工作。二是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难以取证或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不良资产,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分析基础上,提出鉴证意见。三是对企业提供的清产核资资料和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及挂账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报告。四是弄清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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