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深化国企改革维护职工利益综述
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正处在国家经济体制转轨、政府职能转型的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改革的社会基础在发生根本性变化。如何处理好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维护好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企业,促进全省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面临着新的考验。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在国企改革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以和谐促改革,在全国取得国企改革“三第一”的可喜成绩,即:全国第一个完成企业办学校移交和解决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省份;第一个完成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全部脱钩工作的省份(136户省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实现了脱钩);二级及其以下企业改制工作完成率位居全国第一。同时,云南省投入改革成本也是全国最多的省份之一,据不完全统计,云南省采取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政府举债、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盘活存量资产、打折回购、破产核销等多种方式筹措改革成本,共筹措资金达150亿元。
想方设法解决职工再就业问题
关注民生,最根本的是要促进职工的就业。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企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作为构建和谐企业的重中之重来解决。
在企业的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省委、省政府强调,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在改革中尽量减少下岗失业人员,不能简单地搞“一卖了之”、“一走了之”。企业确需减员的,应当与劳保部门搞好衔接,完善各种社会保险,并加强培训,帮助创造更多的再就业机会。要求企业做到,安置方案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经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除认真执行职工安置政策外,还要注意研究解决好一些涉及职工利益方面的特殊问题。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千方百计做好职工再就业工作,努力扩大改革的受益面,把改革可能引起的社会震荡减小到最低限度。
云南铜业集团公司所属东川矿务局由于资源枯竭,资不低债,于2000年纳入国家政策性破产,涉及职工3万多人,使10万多人的东川区失业率上升40%。为了充分落实好企业职工再就业政策,云南铜业集团加大对东川区再就业特区的投入。集团公司在该区设立的4户全资企业,总资产已达7亿元,从业人员7500人,其中,吸纳原东川矿务局职工2500人,安排其他劳动力5000余人。4户企业计划到2010年将提供1万个就业岗位。同时,云南铜业集团公司还提出了“121”方案,作为促进东川区再就业和解困的长效机制,即:实现一个移交(离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管理);建立两项基金(特困救济基金、寒窗助学基金);推进一项工程(东川再就业特区云铜工业工程建设,力争解决1万人的就业,重点解决夫妻双方失业的困难家庭,使每户至少有一人实现再就业)。
监督检查 确保职工关心的问题落到实处
几年来,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始终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解决职工利益问题作为党委的大事来抓。工会、共青团组织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做到责任到人,政策落实到位。
省政府提出,企业在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要将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列入开展效能监察的重点,通过开展效能监察,确保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省国资委与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转发了国务院国资委等5部委《关于在国有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并建立了“云南企业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小组”,在企业改制重组、整合和关闭破产中对照《通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云锡集团公司在深化企业改革过程中,针对所属破产企业多、职工安置任务重的实际,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效能监察。规定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每月上报一次各类职工安置报表,一份关闭破产政策执行及职工权益维护情况的报告和相关台账、政策依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云南铜业集团公司在企业破产工作中推行“六公示”制度,即:公示职工的基本情况、公示职工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公示退休职工的审批情况、公示移交社会职能单位的人员情况、公示一次性安置人员名单和安置标准、公示职工竞争参加新企业招聘人员名单,较好地落实了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受到了广大职工的欢迎,争取了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化解矛盾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如何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成为企业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省国资委和省企改办严格按照执政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重视解决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等制度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机制,确定每月25日为委领导信访接待日,着重解决职工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预防和处置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要求各监管企业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及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为应对突发性事件、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建立突出信访问题研处工作机制。对一些重要信访案件提出明确要求和时限,对重大问题加强督办、做好协调,及时跟踪办理,基本做到件件有落实。各企业党委认真履行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维护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与职工群众面对面对话、座谈、疏导、劝返,问题不解决决不撤退,充分体现出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到目前,共接待来访5109人次,处理来信551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