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四个推进”确保企业绩效考核落到实处
对企业经营者实施绩效考核,是国资监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激发和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宜昌国资委始终把业绩考核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重要举措,着力“四个推进”作出了不少大胆有益探索。
第一,推进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在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上积累了经验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是激发和调动经营者积极性的有效方法,在多年的国企改革与实践中,一直处于探索之中,过去虽然在利益分配格局上作过一些调整,但始终没有实质性突破。近年来,宜昌国资委大胆探索,在外出学习取经,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参考中央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了《宜昌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考核实施意见,从而,使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走上了规范化和良性发展的轨道。通过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其《办法》的出台,带来了三大良好效应。一是通过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年度考核,构建了经营责任落实机制,促进了企业经营效益和竞争力的提高。二是通过实施业绩考核与收入分配挂钩,较好地解决了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绩效脱节、待遇与贡献脱钩、自定薪酬和薪酬只能升不能降等问题。三是突出对企业关键绩效指标的考核,强化了对企业薄弱环节的管理,推动了企业的改革改制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
第二,推进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实施,在方式方法上积累了经验
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宜昌国资委和各出资企业大胆探索,不断改进,在方式、方法,初步建立起了自上而下的“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通过层层分解落实业绩考核目标,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创造价值和资本回报意识,建立健全了落实责任和传递压力的机制。特别是责任体系的建立,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有效增了强了企业经营者责任感、紧迫感。
第三,推进强激励,硬约束,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上积累了经验
有考核必有检查,有激励必有约束,才能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展开。近几年宜昌在实施考核过程中,注重了“强激励、硬约束”,通过实施业绩考核与奖惩任免挂钩,彻底改变了过去有奖无惩弊端,改变了过去经营者自定薪酬、薪酬与业绩脱节、薪酬增长过快和薪酬只能升不能降等问题,较好地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相协调、劳动与分配相统一的原则。通过严格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奖惩,初步建立起了“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机制,实现了“薪酬能高能低、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良好效应,为企业改革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第四,推进考核技能学习与培训,在提高考核队伍素质上积累了经验
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是一项极富探索性、专业性的工作,不思考问题,不钻研业务是不行的。宜昌在实施业绩考核工作中,把强化业绩考核队伍学习与培训作为一项基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一方面,注重了业务学习和素质提高,采取多种方式对从事业绩考核人员进行培训,从理论上把握要点,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经验,。另一方面,教育考核工作人员,坚持原则,爱岗敬业,不管是统计报表,还是数据分析,精益求精,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2007年4月,宜昌市国资委通过对7家出资企业2006年经营业绩考核兑现,得到企业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