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资委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外派监督工作
一是明确监督机构的职责定位。采取会签企业上报文件、分析企业财务报告等多种形式,了解掌握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发现问题或潜在的重大风险等,及时提交专项报告。二是确保外派监督机构的知情权。及时向外派监督机构通报国资监管重点工作及业务工作,通知相关外派监督机构列席或参加企业整体发展规划、改制重组、业绩考核、企业领导班子薪酬方案等重要会议时,保障其信息渠道畅通,对外派监督机构反映的重大问题,指定相关处室限时处理。三是支持配合外派监督机构依法开展工作。及时向外派监督机构提供有关资料,通报企业重大事项,按规定会签上报文件,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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