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资委确定2007年公物拍卖机构
日前,青岛市政府国资委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了25家符合条件的拍卖机构作为2007年度青岛市公物拍卖指定机构。
这25家拍卖机构是从全市42家(截止2006年12月31日)拍卖企业中选取的。青岛市政府国资委根据申报2007年公物拍卖机构通知要求,先后经过审查拍卖企业注册资本金、可行性报告、企业章程、办公场所(产权证明)、从业人员、注册拍卖师数量和其他资格证明以及2006年度财务报表等程序,选择28户符合相关条件的拍卖企业,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最终确定其中25家拍卖企业为青岛市2007年度公物拍卖机构。
今后,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公物拍卖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标准的拍卖企业将予以剔除或整改,未获得当年公物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公物拍卖业务,特殊情况应由市政府国资委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后方可进行,为明年申报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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