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委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7-06-12

上海国资委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月6日,上海市国资委召开各出资监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安委办的工作要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台防汛工作。排查治理重点为石油、化工、电力、有色、水运、民航、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商贸等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及其全资、控股企业的生产作业现场和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等方面的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分准备工作、自查自改、督促检查、“回头看”等四个阶段,12月中旬前完成。要求各出资监管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本企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细致排查,逐项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进度和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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